我院参与联合举办闭门研讨会,聚焦“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数字经济金融形势分析”

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整体平稳复苏,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也要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中有效需求不足、物价低位徘徊、外部不确定增大等问题依然突出。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这需要数字经济在释放增长动能、畅通内外循环、引领经济复苏、增强经济韧性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前三季度,我国数字经济金融运行呈现出哪些边际变化,有哪些新趋势和新特点?当前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发展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下一步,如何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潜力,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贡献力量?亟待各界专家深入研讨。

在此背景下,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联合深圳香蜜湖国际金融科技研究院,于近日举办“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数字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闭门研讨会,并发布原创研究报告《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形势分析(2024年前三季度)》,与会专家围绕今年以来我国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发展新形势、新趋势和新特点进行了深入探讨,对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展开深入分析,并就如何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

会议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华夏银行原行长、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张健华主持,分为主题演讲、报告发布、主题交流、圆桌讨论等环节。

张健华

主题演讲

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副部长徐晓兰,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商务部原副部长房爱卿,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在主题演讲环节发言。

徐晓兰

房爱卿

陈荣辉

报告发布

深圳香蜜湖国际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副秘书长石锦建代表课题组发布《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形势分析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

石锦建

主题交流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国立,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尹艳林,国务院参事、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鲜祖德在主题交流环节发言。

田国立

尹艳林

鲜祖德

圆桌讨论

中国证监会原主席、我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肖钢,全国政协委员、科学技术部原副部长李萌,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邓智毅,中国工商银行首席技术官、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吕仲涛,中国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推进办公室副主任汪下烟等领导和专家在圆桌讨论环节发言。

前三季度我国数字经济

金融运行展现活力与韧性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周期性、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经历短期调整阵痛期。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快推出,各项存量政策有效落实,逆周期调控力度加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前三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其中数字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对宏观经济稳定运行起到了“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前三季度,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总体保持较快增长,代表性行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速同比增长12.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对稳增长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在内需不足背景下,我国数字消费保持稳定增长,呈现数字消费主体不断扩大、数字消费客体快速增加、数字消费业态不断创新、数字消费体验逐渐丰富和跨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等特点。各地区也将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加速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创新应用、探索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持续加大数字人才培养力度,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潜力和活力。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微观主体,我国平台企业积极出海开辟“新增长曲线”并带动其他产业出海,头部平台企业股价走势有所分化,近期出现“过山车”行情,与美国头部平台企业市值差距有所缩小。

会议指出,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正在加速发挥双轮驱动作用。一方面,数据本身蕴含巨大经济价值潜力,其优秀特性能激发乘数效应显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潜力足、能量大”。今年以来,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呈现以下特点与趋势:一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开新局”。从国家到省市(部分地区达到区县级)的四级数据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截止7月末全国已经有243个省级或地级城市上线了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交易市场进一步活跃,“一地市、一场所”的市场格局逐渐形成。二是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投资“新热点”。算力资源投资热度不断提升,前三季度我国算力设施项目中标金额超过480亿,同比增长超40%,在建智算中心超140个,规划建设数量超250个。另一方面,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创新,在解决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的同时,有望开辟数字经济新赛道。今年以来,大规模、高质量、多样化的数据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突破。目前,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不断提升,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集聚发展区。企业数量超过4500家,位居全球第二。完成备案并上线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大模型近200个,注册用户超过6亿。

会议认为,数字金融是“科技+数据”驱动的新型金融业态,为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公平性、便利性、安全性创造更多机遇和条件。今年以来,我国数字金融在信息流、价值流和智能流建设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一是以公共数据为主导的数字金融服务呈现平台化发展趋势,多地政府部门以政务数据为主导,加快与金融、商业等多维数据融合。二是以转型升级为基础的数字金融服务呈现资产化发展趋势,数字金融通过与其他四篇大文章融合发展,为融资适配性提供新场景、新路径。三是以前沿技术为牵引的数字金融服务呈现智能化发展趋势,新兴数字技术持续赋能金融创新发展,为金融机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坚实保障。监管科技也加速创新更好应对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挑战。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金融发展

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双轮驱动下,产业组织形态加速重塑,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有效支撑宏观经济稳增长。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仍面临不少外部压力和内部挑战,需要重点关注和应对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数字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瓶颈凸显。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受限于人才、技术、资金、认知、规模等因素,广大中小企业面临数字化转型需求不明、转型成本过高、转型收益不足等问题,容易陷入“不敢转、不能转、不会转”的困境。数字基础设施方面,当前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存在分散建设、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等现象,资源浪费和利用效率不足等问题显现。数字技术发展方面,美西方持续遏制我国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发展,挤压我国数字经济产业海外发展空间。部分核心技术仍面临“卡脖子”问题,数字技术应用水平不平衡,部分行业、领域数字化程度有待提升。国际竞争方面,我国平台企业出海面临“碎片式”监管,尤其是中美间数据跨境存在双向限制,以及人民币跨境支付效率较低等问题,制约平台企业出海。统计核算方面,数字经济的统计范围、分类标准、测度方法等缺乏具有国际可比性的测算框架与标准,难以有效对比各国发展情况,指导意义不足。

二是数字消费环境与生态有待优化。今年以来,我国网络零售规模不断扩大,但在经济下行、网购规范和基数效应等因素影响下增速回落明显,从2015年至2021年的年均增长27.6%下降至今年1-9月的7.9%。数字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不足,隐私泄露、虚假宣传、诱导购买、售后服务不完善、平台恶意竞争等问题频发,营商环境亟待优化。此外,线上线下融合进程缓慢,我国实体企业大多未实行连锁经营,而是出租柜台、引厂进店,难以统一采购、网店并举,物流成本高企。同时,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连接不畅,降低数字消费供给与需求匹配效率。

三是数据要素价值仍待进一步释放。一方面,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基础制度建设尚不完善,数据资源存在权属不清、保护不力、流通不畅等问题,数据价值难以充分释放。另一方面,公共数据开放的社会效益面临研究不足和评价不明等问题,数据主管部门的责任与风险也尚未明确,缺乏有效的考核标准与机理机制。同时,各地政府还面临较大财政压力,专项资金不足,共同导致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动力不足。

四是中小金融机构成为数字金融创新发展的难点。我国金融科技产业短期经营压力较大,高质量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供应不足,良性发展的合作生态尚不成熟,使得金融机构重复低水平技术投资与系统建设,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难度。征信“断直连”后,金融机构与数据服务商之间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合作模式,可能使得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数据获取成本提升,数据应用效率下降,难以有效控制普惠金融业务进一步下沉引发的金融风险。数字绿色金融产品研发资金较少,企业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尤其是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动力不足,使得数字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缓慢。

充分释放数字经济金融发展动能

巩固提升数字经济金融竞争优势

会议认为,要加快数字技术革命性突破,促进数据要素创新配置,推动产业数字化深度转型和数字产业化创新突破,充分释放数字经济动能,激发数字金融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巩固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竞争优势。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鼓励通过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供技术和数据服务能力,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方面,支持建设跨行业不同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增加轻量化低成本解决方案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技术发展方面,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支柱,持续加大自动驾驶、脑机接口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发展专业化、垂直化、低成本企业级大模型,加强应用能力。国际竞争方面,提升平台企业监管效率,优化平台定价、交易规则、数据安全等治理,构建平台企业“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体系,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平台企业,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统计核算方面,及时跟踪国际数字经济测度研究进展,结合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与特征,建立健全适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且满足国际可比较的数字经济统计核算方法及指标体系。

二是多措并举激发数字消费增长的潜力和活力。总结数字消费数据流通交易经验,加快数字消费相关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优化数字消费发展的营商环境。大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降低物流成本,平衡流通效率与物流成本之间的关系。推动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衔接,实现数字消费供给与需求的高效匹配,使数字技术贯穿产品和服务的全生命周期,柔性化、个性化、智能化生产模式成为常态,形成智能供应链和产业链,提升市场配置资源效率。

三是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据产权、交易、使用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明确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等权力的归属和界定,规范数据交易流程和行为,为数据交易流程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流通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数据安全等各方面的基础制度,围绕重点场景制定并滚动实施融合任务清单,在重点产业领域构建行业数据空间,建设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与授权运营,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运营和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多元化授权经营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四是强化数据和技术供给,助力中小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大型金融机构具备较为完整的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与能力,中小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需要监管部门发挥指导作用,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及边远地区等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投入,提高互联网覆盖率,促进科创主体、小微主体、绿色主体等数据积累。鼓励各级地方整合地方金融、数据和技术资源,允许数据供应商、数据服务商等机构与中小金融机构探索数据共享与合作模式,为中小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供更多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建议监管沙箱等创新机制打破区域限制,降低市场割裂形成的重复投资与合规成本,为新业务模式和技术应用提供试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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